(2011?黃浦區二模)某小組同學根據生活中“大瓶礦泉水和小瓶礦泉水的質量不同”的經驗,提出了猜想,他們分別用冰及另外兩種不同的固態物質做實驗.用儀器分別測出它們在不同體積下的質量,記錄數據如表一、表二、表三所示.
表一 冰塊
實驗 序號 |
體積 (厘米3) |
質量 (克) |
1 |
10 |
9 |
2 |
20 |
18 |
3 |
30 |
27 |
表二 乙物質(固態)
實驗 序號 |
體積 (厘米3) |
質量 (克) |
4 |
10 |
11 |
5 |
20 |
22 |
6 |
30 |
33 |
表三 丙物質(固態)
實驗 序號 |
體積 (厘米3) |
質量 (克) |
7 |
10 |
15 |
8 |
20 |
30 |
9 |
30 |
45 |
表四 水
實驗 序號 |
體積 (厘米3) |
質量 (克) |
10 |
9 |
9 |
11 |
18 |
18 |
12 |
27 |
27 |
(1)實驗前,他們提出的猜想是
同種物質制成的物體的質量可能隨體積的增大而增大
同種物質制成的物體的質量可能隨體積的增大而增大
.從實驗設計的表一、表二或表三的欄目內容可知,他們在探究
同種物質制成的物體質量與體積
同種物質制成的物體質量與體積
的關系.
(2)分析比較實驗序號1、2與3(或4、5與6或7、8與9)的數據及相關條件,可得出的初步結論是:
同種物質制成的物體的質量與體積成正比
同種物質制成的物體的質量與體積成正比
.
(3)繼續分析比較實驗序號
1、4與7(或2、5與8或3、6與9)
1、4與7(或2、5與8或3、6與9)
的數據及相關條件,還可得出的初步結論是:相同體積的不同物質,它們的質量是不相同的.
(4)實驗結束時,他們在整理器材時發現實驗過程中放在不同燒杯里的冰塊已分別熔化為水,為了進一步研究,他們又用儀器分別測出燒杯里水的體積和質量,記錄數據如表四所示.分析比較表一和表四中實驗序號1與10(或2與11或3與12)的數據及相關條件,可得出初步結論是:
同種物質組成的冰塊和水,質量相同而體積不同
同種物質組成的冰塊和水,質量相同而體積不同
.
為了研究其他物質是否也能得出以上結論,接下來他們還應進行的實驗是:
將乙和丙物質熔化成液體狀態,分別測出體積
將乙和丙物質熔化成液體狀態,分別測出體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