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分析:(1)這實質是已知數列的前

項和

,要求通項公式

的問題,利用關系

來解決;
(2)注意到


,從而

,又


,故可求出

,

,這里我們應用了整體思維的思想,而要寫出數列對(

,

),可通過列舉法寫出;(3)可通過構造法說明滿足題意和數列對是成對出現的,即對于數列對(

,

),構造新數列對

,

(

),則數列對(

,

)也滿足題意,(要說明的是

及

=

且數列

與

,

與

不相同(用反證法,若相同,則

,又

,則有

均為奇數,矛盾).
試題解析:(1)

時,


時,

,

不適合該式
故,

4分
(2)



又


得,

=46,

=26 8分
數列

、

可以為:
① 16,10,8,12;14,6,2,4 ② 14,6,10,16;12,2,4,8
③ 6,16,14,10;4,12,8,2 ④ 4,14,12,16;2,10,6,8
⑤ 4,12,16,14;2,8,10,6 ⑥ 16,8,12,10;14,4,6,2 10分
(3)令

,

(

) 12分

又

=

,得

=

所以,數列對(

,

)與(

,

)成對出現。 16分
假設數列

與

相同,則由

及

,得

,

,均為奇數,矛盾!
故,符合條件的數列對(

,

)有偶數對。 18分

項和

與

的關系;(2)整體思想與列舉法;(3)構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