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1個單位質量的含污物體進行清洗,清洗前其清潔度(含污物體的清潔度定義為:

)為0.8,要求洗完后的清潔度是0.99.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甲:一次清洗;方案乙:兩次清洗.該物體初次清洗后受殘留水等因素影響,其質量變為

(1≤a≤3).設用

單位質量的水初次清洗后的清潔度是

(

),用

質量的水第二次清洗后的清潔度是

,其中

是該物體初次清洗后的清潔度.
(Ⅰ)分別求出方案甲以及

時方案乙的用水量,并比較哪一種方案用水量較少;
(Ⅱ)若采用方案乙,當

為某定值時,如何安排初次與第二次清洗的用水量,使總用水量最少?并討論

取不同數值時對最少總用水量多少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