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想對 說. 提示與要求:1.在橫線上填入任何一個人的稱呼.如爸爸.媽媽.市長.教育局長.校長 .老師等. 2.通過寫一件事或一種現象(這件事或這種現象會使自己煩惱.憂愁.高興或困擾--).將你想說的話寫出來.事情或現象要作為重點來敘述.記敘過程要完整.并在文中恰當明了地發表你對這件事或這種現象的看法.想法或認識.建議等. 3.思想健康.中心明確.內容具體.詳略得當.條理清楚.語言通順.文章不得寫出姓名.一律用A.B.C--表示.例如“張三 用“A 代替.“李四 用B 代替.字數在400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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