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法的發展⑴公民法:公元前3世紀中期之前.僅限于羅馬公民.調整羅馬公民間關系.有狹隘性⑵萬民法:①隨著商品經濟和貿易的發展.(公元前3世紀羅馬建立第一個海外行省西西里).公民法逐漸演變為普遍適用于羅馬統治范圍內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②公元前27年.屋大維建立羅馬帝國.重視法律制定.法學家積極立法.公民法與萬民法之間區別失去實際意義 主要作用:穩固了羅馬奴隸主貴族的統治⑶:3~4世紀初.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設立專門委員會編撰羅馬法.形成法律匯編.標志羅馬法體系最終完成. 【
查看更多】
題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久久精品免费一区二区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