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揚州)為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某市教育局拿出了b元資金建立民辦教育發展基金會,其中一部分作為獎金發給了n所民辦學校.獎金分配方案如下:首先將n所民辦學校按去年完成教育、教學工作業績(假設工作業績均不相同)從高到低,由1到n排序,第1所民辦學校得獎金

元,然后再將余額除以n發給第2所民辦學校,按此方法將獎金逐一發給了n所民辦學校.
(1)請用n、b分別表示第2所、第3所民辦學校得到的獎金;
(2)設第k所民辦學校所得到的獎金為a
k元(1≤k≤n),試用k、n和b表示a
k(不必證明);
(3)比較a
k和a
k+1的大小(k=1,2,…,n-1),并解釋此結果關于獎金分配原則的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