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比較水和食用油的吸熱能力,小明用兩個相同的裝置做了實驗,實驗數據記錄如下.
物質 |
質量/g |
初始溫度/℃ |
加熱時間/min |
最后溫度/℃ |
水 |
60 |
20 |
6 |
45 |
食用油 |
60 |
20 |
6 |
70 |
(1)為保證實驗結論的可靠、便于操作,實驗時應控制兩套裝置中相同的量有:酒精燈中火焰的大小、溫度計的規格、水和食用油(ρ
水>ρ
食用油)的
質量
質量
和
初溫
初溫
;
(2)在此實驗中,如果要使水和食用油的最后溫度相同,就要給水加熱更長的時間,此時,水吸收的熱量
大于
大于
(選填“大于”或“小于”或“等于”)食用油吸收的熱量;
(3)實驗中食用油和水吸熱的多少是通過
加熱時間長短
加熱時間長短
來反映的(選填“溫度計升高的溫度”或“加熱時間的長短”);
(4)實驗表明,
水
水
(填“水”或“食用油”)吸熱的能力更強.
(5)如圖所示的實驗裝置探究燒杯內的某種物質熔化時溫度的變化規律.實驗過程中,比較t
2與t
3時刻的內能,
t3
t3
時刻杯內物質的內能較大.理由是
熔化過程要吸收熱量
熔化過程要吸收熱量
.
(6)已知0~t
1與t
5~t
6的加熱時間相等,由圖乙可知兩段時間內,物質的溫度升高不同,由此可得出:這種物質固態時的比熱容比液態時的比熱容
小
小
.作出此判斷的依據是
質量與吸收的熱量都相等,升高的溫度越大,比熱容越小
質量與吸收的熱量都相等,升高的溫度越大,比熱容越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