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聽力作業和口語作業相結合按照英語學習的規律,學生必須吸收相當數量的語言材料,并經過一定的語言實踐,才能獲得運用英語交際的能力,因而聽力、口語作業是英語學科必要的練習形式。新大綱也要求“考試、考查既要有筆試,也要有口試和聽力測試”。JEFC同步練習冊中設計了大量的聽力和口語練習,設計這類練習的目的是要使語言的形式與意義相聯系,從而使語言技能發展為語言交際的能力。雖然不少教師也設計、布置了聽力、口語作業,可是他們往往缺乏對這種作業批改方式的探究,只是布置而不檢查,通常只讓學生聽聽錄音、讀一讀,最后與學生對對答案了事;甚至還有少數教師將此類作業都布置為課外練習或根本不作要求。這一方面加重了學生的課外負擔,另一方面也喪失了聽力、口語作業的作用。如何批改聽力和口語作業?筆者認為,教師可根據大綱中的具體要求對這種作業采用以下4種批改方式:
A.一部分學生"聽"--一部分學生"說"(教師為"裁判");
B.某個學生"說"--其他學生"聽"(教師和學生為"裁判");
C.全體學生"說"--教師"聽"(教師為"裁判");
D.教師"說"--全體學生"聽"(教師為校正者)。
比如處理聽力練習,教師可讓學生(個別或全體)聽錄音后復述,教師當"裁判",重點對學生的語音、語調,并評價其語言表達的準確性進行矯正。對于口語練習的處理,教師可當堂讓學生對語言材料作必要的快速了解(可限定時間),然后指定個別或部分學生“說”,其他學生聽,作正、誤判斷或修正;并由教師適當作些示范,讓學生聽。此時,教師更要耐心幫助學習上有困難(尤其是聽、說能力較差)的學生,解除他們在學習上的心理障礙。對學生口語練習中出現的小錯誤,不要有錯必糾,而要充分調動他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筆者認為采用這種方式批改聽力作業和口語作業,不僅增加了課堂上語言實踐的廣度和密度,而且能夠及時矯正學習中的誤差,對培養學生的聽、說能力很有利。作業是學科教學的延伸和補充,是對單位時間內所學知識的復習與鞏固,是教師用來檢查教學效果、指導學生學習的教學手段之一。教師通過作業可以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并據此調節、改善自己的教學。簡言之,它具有以下功能:鞏固與延伸的功能,培養(智力因素與非智力因素的培養)與發展的功能,反饋與矯正以及交流的功能。
十、1.C 2.D 3.B 4.B 5.C
九、1.C 2.A 3.C 4.D 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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