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另外:還有數學歸納法、同一法、整體代換法等.
6.反證法
反證法是數學證明的一種重要方法,因為命題p與它的否定非p的真假相反,所以要證一個命題為真,只要證它的否定為假即可。這種從證明矛盾命題(即命題的否定)為假進而證明命題為真的證明方法叫做反證法。
㈠ 反證法證明的一般步驟是:
(1)反設:假設命題的結論不成立,即假設結論的反面成立;
(2)歸謬:從命題的條件和所作的結論出發,經過正確的推理論證,得出矛盾的結果;
(3)結論:有矛盾判定假設不正確,從而肯定的結論正確;
㈡ 反證法的適用范圍:(1)已知條件很少或由已知條件能推得的結論很少時的命題;
(2)結論的反面是比原結論更具體、更簡單的命題,特別是結論是否定形式(“不是”、“不可能”、“不可得”)等的命題;(3)涉及各種無限結論的命題;(4)以“最多(少)、若干個”為結論的命題;(5)存在性命題;(6)唯一性命題;(7)某些定理的逆定理;
(8)一般關系不明確或難于直接證明的不等式等。
㈢ 反證法的邏輯依據是“矛盾律”和“排中律”。
5.分析法、綜合法
(1)分析法是從所求證的結果出發,逐步推出能使它成立的條件,直至已知的事實為止;分析法是一種“執果索因”的直接證法。
(2)綜合法是從已經證明的結論、公式出發,逐步推出所要求證的結論。綜合法是一種“由因導果”,敘述流暢的直接證法。
(3)分析法、 綜合法是證明數學問題的兩大最基本的方法。分析法“執果索因”的分析方法,思路清晰,容易找到解題路子,但書寫格式要求較高,不容易敘述清楚,所以分析法、綜合法常常交替使用。分析法、 綜合法應用很廣,幾乎所有題都可以用這兩個方法來解。
4.向量法
向量法是運用向量知識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解題常用下列知識:
(1)向量的幾何表示,兩個向量共線的充要條件;(2)平面向量基本定理及其理論;
(3)利用向量的數量積處理有關長度、角度和垂直的問題;
(4)兩點間距離公式、線段的定比分點公式、平移公式;
3.換元法
換元法是指引入一個或幾個新的變量代替原來的某些變量(或代數式),對新的變量求出結果之后,返回去求原變量的結果。換元法通過引入新的元素將分散的條件聯系起來,或者把隱含的條件顯示出來,或者把條件與結論聯系起來,或者變為熟悉的問題。其理論根據是等量代換。高中數學中換元法主要有以下兩類:
(1)整體換元:以“元”換“式”; (2)三角換元 ,以“式”換“元”;
(3)此外,還有對稱換元、均值換元、萬能換元等;換元法應用比較廣泛。如解方程,解不等式,證明不等式,求函數的值域,求數列的通項與和等,另外在解析幾何中也有廣泛的應用。運用換元法解題時要注意新元的約束條件和整體置換的策略。
2.待定系數法
㈠ 待定系數法是把具有某種確定性時的數學問題,通過引入一些待定的系數,轉化為方程組來解決。待定系數法的主要理論依據是:
(1)多項式f(x)=g(x)的充要條件是:對于任意一個值a,都有f(a)=g(a);
(2)多項式f(x) ≡g(x)的充要條件是:兩個多項式各同類項的系數對應相等;
㈡ 運用待定系數法的步驟是:
(1)確定所給問題含待定系數的解析式(或曲線方程等);
(2)根據恒等條件,列出一組含待定系數的方程;
(3)解方程或消去待定系數,從而使問題得到解決;
㈢ 待定系數法主要適用于:求函數的解析式,求曲線的方程,因式分解等。
1. 配方法
配方法是指將一代數形式變形成一個或幾個代數式平方的形式,其基本形式是:ax2+bx+c=.高考中常見的基本配方形式有:
(1) a2+b2= (a + b)2- 2a b = (a -b) 2+ 2 ab;
(2)
(2) a2+ b2+ ab =;
(3) (3)a2+ b2+c2= (a+b + c)2- 2 ab – 2 a c – 2 bc;
(4)
(4) a2+ b2+ c2-
a b – bc – a c = [ ( a - b)2 +
(b - c)2 + (a - c)2];
(5) ;
配方法主要適用于與二次項有關的函數、方程、等式、不等式的討論,求解與證明及二次曲線的討論。
7.解析幾何本身的創建過程就是“數”與“形”之間互相轉化的過程。解析幾何把數學的主要研究對象數量關系與幾何圖形聯系起來,把代數與幾何融合為一體。
6.體積比,面積比,長度比的轉化;
5.曲與直的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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